新疆啟動原教育部門 "X 證書" 機構職業(yè)技能等級認定備案工作
為做好原教育部門負責管理的職業(yè)教育培訓評價組織(以下簡稱“X證書”機構)移交銜接,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啟動相關職業(yè)教育培訓評價組織備案工作,公布《原由教育部門負責管理的職業(yè)教育培訓評價組織備案事項辦理指南》。
受理對象
■適用于原由教育部門負責管理的職業(yè)教育培訓評價組織及承擔“X證書”考核站點任務,且自愿申請在新疆開展職業(yè)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機構(機構名單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目錄為準)。
申請條件
■申請備案的機構應符合以下條件:
(一)此前屬于教育部門備案的“X證書”機構,注冊地在新疆或在新疆開展過“X證書”評價工作,且不在人社部門已終止備案機構名單中。
(二)申請機構目前經營狀況良好,申請機構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社會信用良好,申請機構近三年無違法、違規(guī)記錄。
(三)在新疆設有常駐工作機構,具備完善考務管理、質量管理、證書管理等制度;配備與評價職業(yè)(工種)和評價規(guī)模相適應的試題資源、場地、設施設備及考評人員、質量督導人員、考務管理人員。
(四)具備完善的職業(yè)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質量管控措施,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,不得以營利為目的。
(五)自愿接受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監(jiān)管。
(六)禁止性規(guī)定
1.申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在培訓評價領域有違法違規(guī)及失信行為;
2.社會團體、民辦非企業(yè)等在近3年內年審不合格情形;
3.社會團體、民辦非企業(yè)在非法社會組織名單內;
4.企業(yè)近3年在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公布的企業(yè)經營異常目錄內;
5.已在人社部門已終止備案機構名單中。
材料要求
■需提交機構管理、質量管控、考務、題庫、人員名冊等 22 項備案材料,以及對應職業(yè)(工種)的題庫、考評員、督導員等專項材料。
辦理流程
■申請:4月30日前提交意向函,7月31日前通過自治區(qū)技能人才評價監(jiān)管服務平臺(http://xjdjrd.bjjrzy.com)線上提交備案申請材料。
■受理: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技工教育和技能人才評價中心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。
■評估:組織專家開展技術評估。
■公示:評估通過者公示5個工作日。
■備案:無異議機構賦碼出具備案回執(zhí),有效期至2028年12月 31日。
■公布:由人社部統一向社會公告。
聯系人及電話
■聯系人:木卡旦斯·艾山江
■聯系電話:0991-4180960







